残疾人证申领服务指南(由于政策变动,内容作废)
- 发布日期:2020/4/7 1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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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
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申请
(一)线下申请:残疾人及其亲属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填写申请表,领取评定表。
(二)线上申请:通过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和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注册、登录,进行残疾人证新证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至属地残联受理。残疾人可在线打印评定表。
(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https://service.cdpf.org.cn/api?method=zclwssp.home.index
(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务院客户端”——注册成功——便民服务——助残——残疾人证业务)
二、评定
残疾人携带申请表、评定表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指定的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由评定机构专业医师填写评定信息,并加盖公章。原则上评定费用自理。
三、公示
对符合残疾标准的,由乡镇(街道)残联或委托村(社区)残协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村(社区)、残联官方网站或办证服务大厅等处予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审核
县级残联根据办证申请材料、残疾评定结论、公示结果、受理程序等项目逐一进行审核,确认无误的,予以制证。
五、进度查询
残疾人通过全国残疾人服务平台个人中心和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查看办理中的新证申请流程,可以查看当前证件办理情况。
六、领证
县级残联或委托乡镇(街道)残联发放给申请人本人或其代理人。除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外,残疾人证的办理从申请至发放,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相关文件或附件:1.山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4.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
来源:省残联组织联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