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西省彩票公益金残疾人托养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7/12 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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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残联〔2017〕155号
太原市、大同市、忻州市、吕梁市、临汾市、运城市残联:
“十二五”期间,通过推动骨干示范托养服务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和居家服务同步发展,加强托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立起了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基本框架,顺利地完成了中残联下达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任务。2016年我省实施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以来,因提供服务的机构及服务水平在城乡、地域间存在较大差距,服务标准和评估体系建设、服务供给方式及服务机构运营机制亟需进一步规范完善等问题,致使部分市、县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建设推进过程比较缓慢。因此,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必要的补助,让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经商省财政厅,省残联决定于2018—2020年实施省彩票公益金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试点工作,并在征求各市意见后制定了《山西省彩票公益金残疾人托养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各市上报申请情况,经党组理事会研究,确定了试点单位。现将《实施方案》及试点单位名单下发,望认真组织实施。
因2017年省彩票公益金临时安排给托养服务试点的350万元补助资金需要分配,现对各试点市按每人每年3000元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一,即每人1000元标准进行资金分配。试点市、县(市、区)要按政府购买服务流程,认真组织实施,并积极探索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望各市、县(市、区)争取时间,加快进度,努力完成本年度下达的任务指标,为2018—2020年开展的彩票公益金残疾人托养试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附件:1.
2.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9月15日
来源:省残联教育就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