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西省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5/23 1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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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残联〔2017〕76号
长治市残联及壶关县残联、晋中市残联及祁县残联、忻州市残联及静乐县残联:
为有效监测残疾人小康进程,及时、准确、全面了解残疾人家庭的收支状况,分析残疾人家庭收入的变化趋势,为评估《“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和制定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制度提供数据支撑。中国残联领导研究决定,从2017年开始从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库中对31个省(区、市)随机抽取10000户残疾人家庭开展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工作。随机抽取到我省的三个样本县分别是:长治市壶关县、晋中市祁县、忻州市静乐县,调查的户数分别为:长治市壶关县53户、晋中市祁县54户、忻州市静乐县31户。为了切实做好我省2017年度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工作。
各市残联和样本县残联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基层调查员统一由县(市、区)残联安排有实际调查经验、敬业奉献的同志负责工作,熟悉残疾人工作的村(居)委会干部或残疾人专职委员担任陪调员。
二、严格执行方案
要坚持科学态度,按照中残联《2017年度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方案》(见附件1)要求,准确掌握入户调查技巧、问卷填写及指标解释、质量控制等一系列环节,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技术要求,一丝不苟地完成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工作。加强调查员责任心,认真细致地工作,要把调查数据质量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确保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数据质量
(一)参加人员:有调查任务的县(市、区)残联根据本地区调查对象数量,按照每50户调查对象配备1名调查员的比例选派相应数量的调查员参加培训。调查对象不多于50户的县(市、区)选派1名调查员,调查对象为50-100户的选派2名调查员,依此类推。
(二)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6月2日(5月31日报到,6月2日撤离)
(三)地点: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天北路321号,电话:010-61476116)
(四)注意事项:
1.请参加培训的调查员在去京前对本县(市、区)调查对象进行实名制核查,报到时由省残联汇总并报告核查情况。
2.每位调查员在当地选择至少一户残疾人家庭进行预调查,去京时提交完成的预调查问卷。
3.参加培训的人员必按通知规定的人员范围和时间要求准时报到和撤离。参加培训人员的往返差旅费和报到、撤离的交通费由各地残联负责,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中国残联承担。参加培训的人员请自行前往报到地点。(乘车路线见附件3)。
4.各样本县(市、区)残联请认真填写回执(见附件2),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于5月24日18:00前报省残联研究室(传真:0351-4048316,邮箱:),省残联汇总参加培训的调查员名单,统一报中残联会务组。
附件:1.中残联《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17〕23号)
2.
3.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5月22日
来源:省残联研究室